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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渤海在行动

三省一市联合发表《渤海环境保护宣言》
2000-08-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宋言荣、苗家生)近日,环渤海的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政府联合发表了《渤海环境保护宣言》,提出了拯救渤海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以及渤海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行动,承诺切实保护渤海海洋环境资源,为当代和子孙后代创造渤海更加美好的未来。

由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海事组织(IMO)联合发起的“东亚海域环境保护与管理计划”第七次指导委员会会议日前在大连举行。在此次会议上,我国国家海洋局和环渤海三省一市政府联合发表的《渤海环境保护宣言》指出,在渤海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陆源污染物排海居高不下,海区的生态环境正面临和承受着与日俱增的巨大压力。渤海环境污染的加剧、资源的破坏,已导致海区服务功能急剧衰退,渤海的可持续开发利用能力正在丧失。渤海环境与资源状况的恶化,不仅威胁着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前景,而且将拖累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确保渤海的持续发展,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问题。

《宣言》指出,1996年《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1998年中国政府发表的《中国的海洋政策》白皮书以及2000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为开展渤海环境整治提供了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政策法律框架。渤海环境保护和保全的初期目标是:达到生态环境破坏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最终目标是实现渤海经济与社会、海洋环境与资源的整体协调和持续发展。

《宣言》提出了拯救渤海的措施与行动。建立简洁高效的渤海管理机制是实现渤海环境治理的优先解决的问题之一,建议由中央、地方政府组成跨行政区的渤海综合管理协调机构,共同开展渤海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监察执法工作。渤海生态环境的整治与修复工作应遵从国家关于海洋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规范要求。同时应该制定并实施《渤海管理法》,使渤海的开发、管理、保护和修复等各种活动能有针对性较强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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